招生簡章
Admissions
學費退費規定
長期課程(日本語學科、日本語研究科、商務日本語學科)
在提出申請文件後向本校要求取消的話
不管收到「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」與否,報名費將不予退還。
不管收到「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」與否,報名費將不予退還。
報名費將不予退還。
已收到入國管理局核發的「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」,但於支付入學金、學費後要求取消的話
無論有任何理由,報名費、入學金將不予退還。如在入學前一個月末(4月入學的話指3月末、10月入學的話指9月末)完成指定手續,學費將全數退還。而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和入學許可證將即時作廢。
*申請人需要負擔銀行退款的手續費。
已獲發留學簽證後,但到日本前想退學的話
無論任何理由,報名費、入學金將不予退還。如在入學前一個月末(4月入學的話指3月末、10月入學的話指9月末)完成指定手續,而且該留學簽證確認仍未被使用,學費將全數退還。而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和入學許可證將即時作廢。
*申請人需要負擔銀行退款的手續費。
被日本大使館,領事館拒絕核發簽證的話
報名費將不予退還。入學金和學費在職員確認簽證被拒絕後,將全數退還。但被拒絕原因申請時提供虛假資料的情形為例外。
*申請人需要負擔銀行退款的手續費。
在課程開始後申請退學的話
報名費、入學金、學費均不予退還。
延後入學的話
已繳交的入學金、學費不會退還,但可以順延至下一期的課程。
短期課程(留學簽證以外)
如申請一週內未匯款,將視作取消申請。
完成匯款後,如在課程開始前取消,將收取10,000日圓的取消費。在課程開始後要求退學,則不予退款。
*申請人需要負擔銀行退款的手續費。